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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开发银行 返回

【介绍】

亚洲开发银行(简称“亚行”Asian Development Bank--ADB)亚洲开发银行成立于20世纪60年代初,是一个亚洲性质的金融机构,促进了世界上最贫穷地区之一的经济增长与合作。亚行协助其成员和合作伙伴,提供贷款,技术援助,赠款和股权投资,以促进社会和经济发展。

亚行总部设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致力于通过包容性经济增长、环境可持续发展和区域一体化来帮助亚太地区减少贫困。亚行成立于1966年,2017年,亚行援助总额达322亿美元,其中包括201亿美元的联合融资。

【成立时间】

1966

【成员】

1966年亚行成立之初仅有31个成员体,目前其成员体已经发展到67个,其中48个来自亚太地区,19个来自其它地区。他们分别是:

亚太地区

阿富汗(1966)、亚美尼亚(2005)、澳大利亚(1966)、阿塞拜疆(1999)、孟加拉国(1973)、不丹(1982)、文莱达鲁萨兰国(2006)、柬埔寨(1966)、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1986)、库克群岛(1976)、斐济(1970)、格鲁吉亚(2007)、中国香港(1969)、印度(1966)、印度尼西亚(1966)、日本(1966)、哈萨克斯坦(1994)、基里巴斯(1974)、大韩民国(韩国)(1966)、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吉尔吉斯斯坦)(1994)、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老挝)(1966)、马来西亚(1966)、马尔代夫(1978)、马绍尔群岛共和国(马绍尔群岛)(1990)、密克罗尼西亚联邦(密克罗尼西亚)(1990)、蒙古(1991)、缅甸(1973)、瑙鲁(1991)、尼泊尔(1966)、新西兰(1966)、巴基斯坦(1966)、帕劳共和国(帕劳)(2003)、巴布亚新几内亚(1971)、菲律宾(1966)、萨摩亚(1966)、新加坡(1966)、所罗门群岛(1973)、斯里兰卡(1966)、中国台北(1966)、塔吉克斯坦(1998)、泰国(1966)、东帝汶(2002)、汤加(1972)、土库曼斯坦(2000)、图瓦卢(1993)、乌兹别克斯坦(1995)、瓦努阿图(1981)、越南(1966)。

其他地区

奥地利(1966)、比利时(1966)、加拿大(1966)、丹麦(1966)、芬兰(1966)、法国(1970)、德国(1966)、爱尔兰(2006)、意大利(1966)、卢森堡(2003)、荷兰(1966)、挪威(1966)、葡萄牙(2002)、西班牙(1986)、瑞典(1966)、瑞士(1967)、土耳其(1991)、英国(1966)、美国(1966)。

【业务领域】

亚行80%贷款用于其具有比较优势的五大核心业务领域。

(一)基础设施

1.水资源行动计划(2011-2020)

2.能源政策

 3.可持续运输举措运作计划

 4.《城市运行计划2012-2020》

 5.推进亚太地区电子发展:信息与通信技术领域的战略方法

(二)2020年教育:部门业务计划

(三)环境

1.《2013-2020环境业务方向》

 2.应对亚太地区气候变化:优先行动领域

 3.2014–2020 综合灾害风险管理业务计划

(四)区域合作与一体化战略

(五)金融部门业务计划

亚行其他业务领域包括:

1.《卫生行动计划(2015-2020)》

2.亚太地区可持续食品安全业务计划

3.私营部门发展:战略框架修订版

4.能力建设行动计划修订版

5.《性别平等和妇女赋权行动计划(2013-2020)》

6.《知识管理方向和行动计划(2013-2015)》

7.发展合作伙伴关系的合作安排

【工作机制】

亚行宪章第28章规定,机构的一切决策权归为亚行理事会,除宪章中规定必须由理事会执行的权利外,其他由理事会授权给董事会执行。亚行理事会成员每年在亚行年会中正式会晤一次。

【管理层】

以行长为首的管理层包括六名副行长,负责监督管理亚行业务部门、行政部门和知识部门的工作。亚行行长兼亚行董事会主席为中尾武彦(Takehiko Nakao)。

【重要倡议】

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

1992年,在亚洲开发银行推动下,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内的中国、缅甸、老挝、泰国、柬埔寨和越南六个国家共同发起了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机制。

大湄公河次区域(The Greater Mekong Sub-region),缩写GMS,是指湄公河流域的6个国家和地区,包括柬埔寨、越南、老挝、缅甸、泰国和我国云南省。1992年,在亚洲开发银行的倡议下,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内的6个国家共同发起了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GMS)机制,以加强各成员国间的经济联系,促进次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实现区域共同发展。

GMS机制建立10多年来,在交通、能源、电讯、环境、旅游、人力资源开发、贸易便利化和投资等8个重点领域开展了近100个合作项目,筹资近20亿美元。除推动“硬件”合作外,GMS也强调“软件”合作的重要性,如贸易便利化、便利跨境客货运输等。

为体现中国对GMS合作的重视,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率团出席了2002年11月的GMS首次领导人会议。会议期间,中国加入了《大湄公河次区域便利运输协定》,签署了《政府间电力贸易协议》。

【合作进展】

亚行支持的绿色融资平台启动

为促进大京津冀地区的大气污染治理投资,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中投保)于2017年6月16日启动了由亚洲开发银行(亚行)支持的“绿色融资平台”。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国投)、财政部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参加了平台启动仪式。

亚行东亚局局长小西步(Ayumi Konishi)指出:“要将改善空气质量的政策法规落实为可持续的成果,关键是要扩大对所有污染行业的中小企业的竞争性融资。而现实情况是,虽然中小企业意识到要投资更清洁的生产设施,但它们往往缺乏融资渠道。”

中国政府在改善空气质量方面取得了进展,制定了新的政策、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全国性的行动计划。然而,这些举措的影响力仍然有限,因为大京津冀地区严重依赖煤炭资源,集中了大量污染密集型产业和大批污染车辆。

政府指定国有企业中投保负责建立融资平台,2016年12月,亚行批准贷款4.58亿欧元(合4.996亿美元),帮助中投保建立绿色融资平台,该平台将利用金额等值为36亿欧元的国内商业融资,通过增信措施,将使中小企业更容易获得商业银行贷款。国投作为中投保的国有控股股东,将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绿色融资平台是改善京津冀地区空气质量的多年度支持计划的第二部分。2015年12月,亚行批准了首个对华政策性贷款,这是亚行针对此地区空气质量的第一项举措,该贷款项目于2016年成功实施。

在如此广泛的区域内改善空气质量是一项重大挑战,为此,中国政府与亚行一致达成了一项在2016—2020年期间每年5亿美元的贷款规划。在此期间,亚行将致力于帮助强化政策和监管框架、在有需要的领域开发融资渠道以释放投资,同时帮助关键部门实现技术飞跃等。

亚行、绿色动力及10家银行合作推动中国清洁垃圾发电PPP

亚洲开发银行(亚行)2017年2月28日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动力)签署了协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小城市推广采用先进技术的清洁城市垃圾发电项目。

这是亚行首次在中国开展在岸本币补充银团贷款,由10家商业银行参与,是亚行普通资金源出资1亿美元等值人民币A类贷款的增加部分。在本币补充贷款结构下,亚行担任账面贷款人。此外,亚行还提供50万美元的技术援助赠款,以提升绿色动力的公司治理。

亚行主管私营部门和联合融资业务副行长迪瓦卡·古普塔(Diwakar Gupta)表示,“今天签署的协议将改善中国小城市的固体废弃物管理,增加可再生能源发电,从而帮助中国实现能源结构多元化。”

该融资方案将帮助中小城市政府基于公私合作(PPP)发展垃圾发电项目,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以及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绿色动力是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环境基础设施平台,将采用公私合作(PPP)模式,建设和运营垃圾发电设施。该项目包括建设至少九座环境可持续的垃圾发电厂;到2018年,年发电量将达到61万千瓦时。

本币补充贷款银团由三菱东京日联银行作为牵头行,被10家商业银行超额认购,包括三菱东京日联银行、法国巴黎银行、国泰世华商业银行、中国信托商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富邦华一银行、恒生银行、新韩银行、日本三井住友信托银行和韩国产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