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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助力增长 返回

01

数字经济“不进则退”,须对症下药


我们在理解数字经济的概念时还要下工夫。数字经济不仅涉及技术问题,也是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它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信息经济后,由产业革命扩大而形成的一种新经济形态。因此,我们要从经济形态的高度来理解数字经济以及它所涉及的各种关系。
如果将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做一个形象的比喻,互联网类似于实体经济中的高速公路,大数据是高速路上卡车运送的原材料,云计算、云储存相当于一个仓储设施,而人工智能是用数据生产数据的机器设备。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在重构经济中的各种联系或关系。
最近几年,数字经济在发展中有几大突出功能:
1.信息密度空前增加。四十多年前,农村一个村里可能只有一部手摇电话,几千上万村民通过这部电话获取或传递信息,而现在人人都有一部甚至多部手机且可能24小时开机,所以说数字经济使数据的信息密度空前增加。
2.信息相互连接。快速发展的电商平台将产品、生产者和消费者联系在一起。
3.优化实体经济。数据增加又被连接后可以优化实体经济,比如外卖小哥的送货路线经过数据优化后变得更加快捷、经济,降低了服务成本。
4.预测未来。通过总结历史、现在及未来的事物运行规律预测未来,即便未来一定还会有很多不确定性,但可以预判到更多的规律性走势,特别是捕捉到大的拐点,这样就可以提前做出优化安排。数字经济预测未来的作用,我们才刚刚开始利用起来。
关于数字经济的发展,最近常说的“实体经济的数字化,数字技术的实体化”,对当下的生产方式产生了巨大冲击。这些年电商发展起来以后,很多中小实体商店甚至大型百货公司都经营不下去,商场里经常是售货员比顾客多,电商对实体商店的冲击很大,所以有人说“虚拟经济在冲击实体经济”。但这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历史上几次大的产业革命也带来类似的事情,比如蒸汽火车出现后就对马车造成巨大冲击,大家也回不去马车时代。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讲,数字经济降低了生产成本,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选择,增加了社会福利。当这样的巨大变革发生后,整个社会受到全方位的冲击,包括产业组织形式、就业结构等。
数字经济时代,平台企业的规模比工业革命时期的企业规模大很多,而市场份额第一和第二的企业之间差距很大,所以可能存在大企业“赢者通吃”的垄断风险。“赢者通吃”就会产生不平衡,包括企业组织、市场秩序、经济、社会甚至政治的不平衡,这将使整个社会的经济、产业和市场结构面临重整。平台经过算法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消费者购买商品时可能发现第二次的购买价格比第一次贵,这就是遇到了常说的“杀熟”问题,消费者会感觉商品价格的不确定性甚至受到“歧视”。还有些平台企业,凭借资金优势压低价格来挤压竞争对手,而不是通过提升生产效率或经营方式来参与竞争。还有些借助金融科技的诈骗行为,利用互联网平台搞古老的“庞氏骗局”欺骗消费者。这些问题涉及平台本身的问题,也与市场问题甚至社会问题有关。因此,我们需要出台与平台经济发展相匹配的竞争政策、反垄断政策、就业政策和社会结构调整政策,以应对数字经济对实体经济带来的全方位冲击和调整。
数字经济带来这么多问题,我们到底应该怎么看待数字经济?用一句老话总结——这些问题都是发展中的问题。这里有两层意思:
第一层意思,这些问题是数字经济发展以后才出现的问题,也意味着是不发展就不可能出现的问题。如果没有算法推荐和互联网平台,就不可能出现“杀熟”问题。但是能不能不发展数字经济呢?不能,因为不发展才是更大的问题。
第二层意思,要对症下药。现在讨论这些问题的目的是为了解决问题,让数字经济在下一步获得更好、更顺畅、更被各方所接受、更具可持续性的发展,而不是不发展,更不是要倒退。这一点需要明确。


02

数字经济监管与数据确权


关于数据确权的问题现在讨论得较多,但目前很难有一个定论,因为数据确实有一定的特殊性。今天我仅从如何推动问题解决的角度,提几点想法。
首先,中国目前正处在数字技术和数字经济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期,我们必须要利用好这个机遇期。要坚持“用”字当头,把“用”摆在前面,平衡和处理好数据的产权保护、安全和利用之间的关系,这一条可以作为各地政府发展数字经济的基本方针来加以明确和坚持,既要重视数据产权保护不利、数据不安全等问题,也要防止有关利益主体借口数据产权和安全问题人为限制数据的流通和使用。强调数据保护和数据安全,要抓主要矛盾,“用”字当头,不能本末倒置。
其次,在此前提下,目前对数据确权反映最多的两个问题是关于个人隐私保护和国家信息安全,以及企业的数据增值权益。
现阶段,我们对有些问题看得还不是很清楚,也不一定能够讲清楚,所以如果马上出台一个法律把问题定下来,效果也不一定好。因此,我们可以从问题导向的角度来看问题。对那些在实践中看得比较准、有共识的问题,比如个人和机构的隐私、国家安全等重要方面,可以列出一些不能流通或不能交易的负面清单,以此守住数据的产权保护和安全底线。对那些暂时还看不太清的问题,我们的胆子、步子可以更大一些,利用隐私计算等技术放开搞活各类数据流通渠道。
随着隐私计算等技术发展,我们可以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数据和信息适度分离。利用隐私计算,可以隐藏身份证上的个人姓名、住址等隐私信息,提取身份证上某个地区或某类人群的综合性数据或抽象信息,最后保证个人隐私的同时又增加了数据的可用性。隐私计算技术相当于一个“黑箱”,这头把涉及隐私信息的数据放进去,另一头出来的是不涉及隐私的可用数据。
过去我们想解决很多问题时遇到技术瓶颈,于是不得不制定政策法规,最后发现效果也不好。如果技术上被突破,很多问题就迎刃而解了,这也是数字经济很重要的特点。比如区块链就在智能合约中发挥重要作用,“合约”解决的是信任问题,区块链把可能出现的造假都从技术上堵住了。所以,当经济发展起来后,我们就可以利用技术来解决问题,包括大家目前觉得最难解决的安全和发展关系问题,因此我们要高度重视数字技术、隐私计算技术、区块链技术的发展,政府要带头推广这些技术。
平台监管中还有很多问题暂时说不清楚,因为问题还在发展中,包括反垄断问题。某一平台占的市场份额可能很高,但这个平台上入驻了几十万企业以及几亿消费者,它是一个交易场所,和传统的大型石油、钢铁企业已经不是一个概念,因此对平台企业反垄断也和传统企业不一样,需要继续探索。
最近有些地方政府已经出台了地方性意见、条例或法规,其中有些侧重保护消费者隐私和国家数据安全,有些则侧重保护企业数据权益。虽侧重点不同但各有各的道理,我们不急于下结论,可以让各地监管部门差异化地去尝试。等尝试一段时间,等数字经济进一步发展,有些问题可以更加准确地把握时,再出台一些全国性的法律法规,效果也会更好。
最后,对数字企业的监管需要具备全球眼光。数字经济发展必须坚持对外开放,特别是着眼于人、发力于人,以开放促竞争,以竞争促创新。我们要积极参与全球数字治理进程,要能够与国际对话与协同,因为数字经济是全球化的经济。我们应逐步形成既有中国特色又与国际接轨,既经过时间验证有效,又能在国际上把道理讲得通的新的管理模式。这是我们在数字经济监管方面应该努力实现的目标。


03

平台企业治理应留足创新空间


如何鼓励地方和企业积极探索数字经济的治理方式,尤其是自身提升治理水平,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准确的、清晰的答案。关于平台企业的治理问题,首先是它具有双重性特征。一方面,它作为企业本身规模很大,所谓“老大比过去更大”,因此针对它可能存在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问题需要去监管。另一方面,平台要对入驻该平台的成千上万的企业以及若干亿的消费者进行监管,它需要去维护平台上企业之间的市场秩序,包括治理制假售假等问题。
现在有一些问题不大清楚,比如有人提出要对平台企业的算法进行监管。我不是很清楚要对什么算法、哪一类算法进行监管,因为这本身是个技术问题。另外能否监管得了也不清楚,因为算法一直处在逐步迭代的过程中。还有,有些平台对入驻规模比较大的企业提供一些特定服务,比如给他们引流量,替他们做宣传,这实际上是给他们赋能。怎么去界定平台和这些企业的关系,以及这些企业和平台上其它企业的关系?现在政府对平台有一些监管要求,这些要求还要转化成对入驻平台的企业的要求,怎么来实现这种转化?这些都是我作为外行、消费者能够看到的问题,但解决办法还看得不清楚。
总体而言,目前平台企业的治理和平台企业本身的发展还处在上升期,没有达到比较成熟的阶段,且上升的空间还很大,包括平台经济的市场结构调整等。这些问题可能需要各方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共同努力,更多探讨,摸索规律,对有些还不清楚的问题留下探索空间,不要急于下结论。如果简单下结论,最后回顾历史会发现是不负责任,对行业发展不利。
数字经济的发展需要有关各方继续摸着石头过河。最近我经常讲“摸着石头过河”。有人问,改革开放四十多年了,还要摸着石头过河?是的,因为河不一样了。四十年前,我们要过的河是如何解决农村怎么搞联产承包责任制,如何搞企业股份制,如何搞深圳特区等等。四十年后,我们遇到的问题是如何搞数字经济,如何监管平台企业。因为这些问题都还不清楚,所以我们还要继续摸着石头过河,哪怕是试错,也是为了能找到一个对的方向。在看待数字经济发展的问题上,平台、入驻平台的企业、消费者和监管部门等有关各方,只有大家都秉持一个比较谦虚的态度,多探索,多讨论,为创新留下足够的空间,都求真务实,最后才能推动这个行业比较正常地发展。


04

数字经济助力“稳增长”


当前国内外经济下行压力都很大,大家在探讨新增长动力在什么地方,我认为数字经济就是重要的动力之一。
首先,数字经济富有创新。最近几年,创新领域中的独角兽企业大部分都是属于数字技术领域。
其次,数字经济带动了就业。国家统计局公布了一个数据,中国灵活就业人数已达2亿,其中绝大部分就业都集中在数字经济领域,特别是经济很活跃的一些城市和地区,比如外卖骑手、网络主播都是近年新兴且快速增加的岗位。
第三,数字经济具有很强的普惠性。这对缩小收入差距、推动“共同富裕”发挥了巨大作用。
最近几年我们去农村调研,看到因为电商平台及物流体系,农产品只需两三天时间就可以卖至全国各地,这在过去很难想象。西部地区的一个村庄,过去冬天天一黑大家就都睡了,而现在村里凌晨一点还灯火通明,很多人都在搞直播卖农产品。因此,数字技术带动的数字经济发展对短期稳增长、长期可持续增长都非常重要。
关于“稳增长”有四点内容:
一、稳预期。稳预期需要一些政策宣示,包括对数字经济发展需要一些宏观政策和行业专项政策。更重要的是,要出台一些具有标志性的深化改革开放的大举措,这样才能实质性地增强大家的信心。
二、发展数字经济,这里要特别调动两个“关键少数”的积极性。
第一个关键少数,是企业家。在工业革命早期,资本家、投资者和企业家往往是同一个人,但现在情况发生变化了。现在真正的企业家是组合土地、劳动力、资金和数据等资源的人,这些原本零散的资源要靠企业家组合起来发挥效用。中国这些年的数字经济发展很快,有些企业仅用几年时间就壮大了起来,是因为一批拥有企业家精神的企业家,他们有重新组合资源的能力、敢于承担风险、有胆识以及很强的执行力。现在特别需要鼓励企业家的积极性,特别到了数字经济阶段,对企业家精神的需求比以往更加迫切。
第二个关键少数是地方官员。我一直讲一个观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很重要的一个特点就是地方竞争。每个地方经常会看到有一些领导人是具有企业家精神的人。企业家精神是一种创新精神,地方政府领导人也可以具有企业家精神。有些地方就是因为有了具有企业家精神的领导人,整个地方的面貌就不一样了。地方负责人不能懒政。发展数字经济需要具有企业家精神的领导人,我们要让这样的人才脱颖而出。
三、重视对前沿科技的创新。我国的数字经济这几年发展不错,但真正来自中国的创新技术很少,这次政协会议特别强调要突破关键技术。这几年我们也在讨论所谓“卡脖子”问题。“卡脖子”的核心涉及技术问题,但底层技术实际上是一些前沿的科研成果,所以要想在底层技术和源头创新上突破,关键要能够形成一种与前沿科技成果相配套的自由探索的环境、文化和机制,特别是激励机制,而这正是我们目前比较缺失的东西。
四、要强调顶层设计和基层实验相结合。顶层设计主要是“指方向,画底线”,把往东还是往西的大方向说清楚,把什么事不能干、什么局面要避免的底线画清楚。除此之外,要放手给市场,尽最大努力去调动地方基层、企业和个人的积极性,让他们去探索。只有让市场活跃起来,让市场的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所谓的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才能真正落到实处。